2025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认定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川财教〔2024〕121 号),从 2025 年春季学期,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班级总人数的20%比例确定国助金受助人数。

二、资助金额: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分为三档:特别困难学生1650元/学期、困难学生1150元/学期、一般困难学生650元/学期。

三、申请学生需提供的材料:填写《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或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按照申请表所填写内容,提供相应的印证材料。

四、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5年3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资料提交部门:学生处资助办公室

六、资料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家街道高坎社区310号

 

四川大学附设华西卫生学校资助办公室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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